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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河长制”工作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发布时间:2017-10-24 17:46:00 来源:港南区水利局
一、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1.到2017年底,建立郁江干流、武思江(武思江水库)、瓦塘江、画眉河、岭蒙水库、茶山水库(北臼河)、南湖、石梯江、渡冲江等主要江河湖库乡级以上河长制。
2.到2018年6月,全区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县、乡、村3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3.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二、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明确主要工作和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至10月)。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部署;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开展江河湖库名录调查,编制分级分段的江河湖库名录和分布示意图;筹建贵港市港南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建立贵港市港南区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验收制度、激励机制及考核办法;各镇(街道)编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按照一江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要求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检查落实阶段(2018年3月至6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月至12月)。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验收,县区组织对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验收考评。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道)挂牌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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