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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15:31:00 来源:
分局各股室(队、站):
       根据港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港南法治办〔2017〕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
2017年12月8日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关于全面推进贵港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港南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港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港南法治办〔2017〕4号)精神,结合我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扎实推进港南法治建设实践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市,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我区打赢经济翻身仗、加快建成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新兴工业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柏强  港南国土分局局长
副组长:谢智贤  港南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智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少军同志兼任,成员有分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具体组织活动的开展。
三、活动时间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各地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配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重点宣传禁毒知识、防艾知识、消防知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活动内容、形式以及分工安排
(一)标语、网站信息宣传。
1.制作、悬挂标语。活动期间,在分局办公楼悬挂“12•4”法制宣传标语。(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2.配合市国土局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有关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标语及相关宣传信息。(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3.配合市国土局在贵港国土微信公众号、《贵港国土资源动态》上刊登“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二)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8:30-11:30。
2.活动地点:港南区南郡名邸东门小广场。
3.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将统一布置好“12•4”活动的现场。12月4日上午8点前,各有关股室要派人参加宣传活动,参加宣传活动的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宣传点。(由法规调处股派人参加)。
六、工作要求
分局规划耕保股、矿政股、地籍利用股、法规调处股等股室提供有关业务宣传资料各100份,在2017年12月2日前送到法规调处股。
 
附件:2017年“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南分局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1.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  执政为民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6.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9.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0.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1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3.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和谐贵港
14. 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治观念
1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6.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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