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办理涉税咨询服务事项的操作规范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桂地税发〔2005〕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国税发〔201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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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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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并向纳税人提供正确的政策解释、办税指引、涉税指导,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掌握税收法律知识,知晓涉税事项的办理渠道,以便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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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 |
咨询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可以向各级地税机关(行政部门人员除外)提出涉税咨询问题,该名工作人员应当向纳税人进行问题解答或办税指引,或者将纳税人引导至可以解决问题的部门(岗位)处进行咨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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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需转本级税务机关征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转上级税务机关征询意见的,30日内出具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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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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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775-433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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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 |
0775-432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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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无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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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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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港南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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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贵港市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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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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